2008年11月20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二版:钱塘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一个当了“逃兵”一个文身拒征
象山两青年拒服兵役被拘留
陈瑛 刘晓丽

  近日,象山法院对两名拒服兵役又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被执行人郑某和张某采取了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郑某在2007年冬季征兵期间,通过了体检、政审,被依法征集到武警河南省某部服役。然而入伍后郑某思想极不稳定,多次提出要回家的想法。在部队、地方干部和其家人多次做工作后,仍不安心留在部队,拒绝服役。2008年1月23日郑某被部队作退兵处理。而张某则在2007年冬季征兵期间,为逃避服兵役,在乡镇目测体检合格后,于当日下午去文身馆文身,造成了县站体检不合格。郑某和张某的行为因违反了《兵役法》、《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和《宁波市征兵工作若干规定》,分别被象山县人民政府依法处以罚款49000元及29000元。
  行政处罚作出后,郑某和张某在法定期限内既没有执行处罚决定,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起诉。因此,象山县人民政府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二人始终以自己无经济能力支付,亦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由拒不履行。法官便果断对该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15天的强制执行措施。
  (陈瑛 刘晓丽)